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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网投2023-01-3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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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电视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第二集《政治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团结统一。

  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坚守自我革命根本政治方向,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必须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建设第一位的任务,坚决纠正在落实“两个维护”上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确保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部署、重大举措落到实处。

  一个违规推动填海 一个对整改明拖暗顶

  他们竟以生态环境为代价谋求私利

  2017年7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三亚凤凰岛二期项目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点名批评并责令整改。然而直到2020年,经过先后三轮督察,凤凰岛二期项目整改工作却一直停滞不前。

  调查发现,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仍然舍不得放弃以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个别人还与相关企业存在利益勾连,导致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致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受到严重损害。

  王勇,2008年至2014年任三亚市委副书记、市长,凤凰岛二期项目是在他任内启动修建的。

  童道驰,2018年至2021年任三亚市委书记,在他任期内,中央整改要求迟迟得不到落实。

  凤凰岛是一个人工填海造岛项目,一期完成填海工程后,附近海岸线就明显出现了沙滩退化现象,三亚市政府曾请专家团队调研,发现是凤凰岛一期项目造成水流变化,导致岸线侵蚀。到凤凰岛二期立项讨论时,不少干部因此提出了反对意见。

  海南省政协原副主席 曾任三亚市市长王勇:海洋部门提过不同意见,分管的副市长也提过不同意见,但是我还是坚持,发展是业绩,保护也是业绩,但是发展是显绩,保护是潜绩,所以我还是力推把二期能够批下来。

  王勇没有如实向海南省海洋部门通报凤凰岛一期造成的生态问题,致使二期项目海域使用权顺利获批;又授意三亚市规划局违规出具选址规划意见,让项目得以通过立项审批;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特事特办、加快推进,使得凤凰岛二期项目于2014年4月启动,2016年主体填海完成。

  2018年,童道驰被任命为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正值中央要求对凤凰岛进行整改之际,但他不按要求执行经评估论证的包括拆除凤凰岛连廊在内的组合方案,而是擅自拿出了一个仅采用“三亚河口清淤、拓宽河口”措施的替代方案,多次在公开场合提出要积极向上级争取不拆除连廊,要“保留凤凰岛的完整性”。

  2019年下半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再次到海南督察,童道驰授意有关部门紧急制定拆除凤凰岛连廊的工作方案,但只是拿来敷衍应付,并没有任何实质行动,同时授意继续申请实施替代方案。2019年12月,替代方案被省政府明确否定,童道驰仍然明拖暗顶,不作实质整改。

  童道驰:凤凰岛这个事儿涉及违规填海,然后就是地产。企业的股东肯定想办法接近你,一旦放松一点点,这个利益集团侵蚀就非常厉害。

  凤凰岛二期时间跨度长、投资金额大,整改拆除有很多复杂的问题要去解决,也必然要触碰多方利益。作为市委书记,本应担当作为,童道驰却畏难情绪严重,想绕着困难走,不愿动真碰硬。

  童道驰本来就打心底里不想整改,企业一拉拢腐蚀,更是彻底被私欲吞噬。结识相关企业股东之后,他迅速从接受对方安排的各种奢华享受,发展到进而收下贵重财物,到案发时,已累计收受相关股东两千多万元。

  2020年5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再次点名批评凤凰岛项目“修复治理大打折扣”;2020年7月,生态环境部到凤凰岛调研督察,到这个时候,童道驰竟还在授意下属重点介绍替代方案。他的种种反常之举引起关注,2020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他展开初核,11月1日对他立案审查调查。

  童道驰和王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且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先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1年10月法院宣判,王勇收受财物9047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2022年6月法院宣判,童道驰收受财物2.74亿余元,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目前,凤凰岛二期项目全部拆除完成,环境修复工作也在展开。历经波折,这片碧海终于被还给了大自然,还给珊瑚和鱼群,留给子孙后代。

  “我是抚州人民的罪人”

  受贿上亿落马官员忏悔

  肖毅,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曾任江西省抚州市委书记。

  肖毅在任期间将位于抚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九木集团创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奉为抚州市“数字经济”产业的一张“名片”,对外宣扬它是搞“大数据”“云计算”的高新科技公司。然而,肖毅其实明知该企业真正从事的是虚拟货币计算生产业务,俗称“挖矿”。

  “挖矿”需要耗费大量电力,并带来大量二氧化碳排放和电子垃圾生成,高耗能、高排放的同时,对解决就业、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贡献度却很低。此外,虚拟货币也有可能成为一些非法交易逃避监管的工具,还有可能危害金融安全。然而,这样一家企业,却竟然得到了肖毅的包庇甚至力捧。

  从2018年开始,国家明确要求各地政府引导“挖矿”企业有序退出,之后进一步明令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肖毅对国家政策十分明了,却仍心怀侥幸,妄图瞒天过海,授意林庆星公司在有人来参观检查时,“表演”一些其他业务。

  创世纪公司约有16万台“矿机”每天运行,从2017年到2020年,这一家公司的用电量就占到抚州全市用电总量的10%。为掩盖真实情况,肖毅授意有关部门虚构统计专报和调整用电分类。他还违规要求为该公司提供财政补贴,违规推动政府机关为该公司提供担保、贷款等融资支持达24亿余元人民币,帮助该公司在高新区新建了数据中心大楼。

  抚州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以“临川四梦”为代表作的明代著名剧作家汤显祖是这座城市标志性的文化名人,抚州人形容自己的家乡是“一座有梦有戏的城市”。然而,肖毅主政抚州期间,做的却是自己虚幻的政绩梦,也因此才上演了支持“挖矿”企业的荒唐戏。而这样的戏,还不止这一出。

  大乘汽车科技产业园是肖毅决策兴建的另一个重点项目,如今也是一片寂静,只剩下一名保安人员,看守着大量未完成的汽车。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刘:2017年上半年,肖毅不顾实际情况,盲目举债,盲目决策,投资30多亿元建成了相关的汽车产业园。但是因为他们生产的是传统的燃油车,本身品牌又没有什么竞争力,生产了几千台以后就停产了,造成投产即停产。

  除了违纪问题,肖毅还被查出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上亿元。2021年12月,其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2年1月,以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提起公诉,法庭将择期审理。

  肖毅:我是抚州人民的罪人,我对不起抚州人民。组织上委派我到抚州去当市委书记,希望我能够带领大家脱贫,把经济搞上去,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但是因为我扭曲的政绩观,把自己所谓的“政绩”摆到了人民的利益之前,所以才会这么蛮干、乱干,导致这么重大的损失。我要向抚州人民忏悔。

  两个县级“一把手”互相关照对方弟弟

  结成利益网开启长期“合作

  甘肃省镇原县属于陕甘宁革命老区,是甘肃省最后一个脱贫的县。曾在这里多年担任“一把手”的李崇暄,2021年3月被甘肃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

  李崇暄,从2009年到2020年历任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县长、县委书记。他上任后主抓的首个重大工程,是新建镇原第二中学,这也成了他首个收受巨额贿赂的项目。请托他的人是另一个县级“一把手”,华池县县长张万福,他也于2017年被查处。

  甘肃省镇原县委原书记李崇暄:张万福是镇原人,我正好到镇原当了县长,他到华池当县长,明确提出来要关照他弟弟进一步发展,然后说了一些具体的县里大的工程。

  和李崇暄打过招呼后,张万福的弟弟很快就带着一个水果包装箱登门拜访李崇暄,里面不是水果,而是一百万元现金。

  镇原二中项目仅仅是个开端,事实上,李崇暄和张万福商定了一个长远“合作”计划。李崇暄也有个弟弟,名叫李崇刚,也向哥哥提出想做点工程。于是李崇暄兄弟和张万福兄弟结成了一张特殊的利益网,两个“一把手”在各自辖区内相互“关照”,帮对方的弟弟承揽工程。双方你来我往,通过“异地交换”避人耳目。

  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两个县“一把手”互相照顾对方弟弟的事情,不久就传了出去,释放出的恶劣影响可想而知。

  2009年到2013年是李崇暄收受贿赂的高峰期,当时镇原县河道治理、水利建设、安居工程、汽车客运站、城乡道路等多个政府投资类项目中,他都打招呼、下指令,强行干预,使得正常决策和招投标程序被架空。

  2009年到2013年,李崇暄在全县强行连片推进苹果栽植项目,甚至一些地方迫使农民铲除小麦青苗改种苹果。轰轰烈烈大规模栽种后,没有后续跟踪管理和技术扶持,农户遭遇病虫害、技术不足、水源缺乏等种种困难,致使全县投资一千多万元栽下的八万多亩苹果树,砍的砍、烧的烧,如今只剩不到十分之一。

  位于开边镇的农业示范园区,是另一个失败的“政绩工程”。2012年,李崇暄拍板选址在这里兴建这一项目,首先考虑的是方便上级领导检查。

  在建设标准上,李崇暄追求大规模、高标准,在公路沿线流转土地500亩,投入财政资金近1000万元,新建两百多座温室和钢架大棚。结果建成后,很少有人来承包经营,只能强压给镇政府和村委会接手维持,供上级检查。到如今,园区蒿草丛生,大部分设施破败闲置,好好的土地长年荒废,让当地农户们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一把手”一旦蜕变成为“一霸手”,必然导致滥用权力,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这已经被无数案例反复证明。必须清醒地看到,“一把手”监督仍然是监督工作的难点,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它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强化责任追究,持续释放有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涉及党和国家的方方面面,每一项都与十四亿人民当下和未来的生活紧密相关,每一项都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而全体党员也需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以每个人的工作与奋斗,共同创造中国更美好的今天和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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